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,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17〕109号),结合我市实际,我局草拟了《南昌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
现就该《实施意见》向社会征求意见,如有意见,请于2021年1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:
(一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B座9楼南昌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科(邮政编码:330038)
(二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:ncscyb@sina.com
南昌市交通运输局
2020年12月25日